怪咖加速器:VC光砸錢“不辦事” 創(chuàng)業(yè)者可申請股權撤回

2014/09/15 11:02      編譯/冷潔

Techstars 是世界上最為杰出的加速器之一,近日它隆重推出了 “股權撤回保障計劃”。顧名思義,如果參加孵化的初創(chuàng)公司感覺這個加速器并沒有給他們提供足夠的價值,他們就能申請股權的撤回。

David Cohen 是Techstars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他總抱怨初創(chuàng)公司是事后諸葛亮,在參加孵化之前瞻前顧后,參加之后才了解Techstars 的價值。提出這種撤回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減輕這些初創(chuàng)公司的疑慮,確保他們不必過于擔心在孵化過程中浪費時間和股權。

如果Techstars 想要成為一個極具競爭力的加速器市場,這無疑是一項了不起的明智之舉。當然,不僅僅是了不起,這也是一個近乎瘋狂的舉動。

想想看:一個活生生的風險資本家正無可奈何地將股權返回給那些不喜歡他的投資的初創(chuàng)公司。這幾乎違反了風險投資行業(yè)的每條“戒律”,我甚至可以想象,其他風險投資公司剛剛看到這則消息時,是怎樣的一石驚起千層浪。就好像你的朋友Peter 和 Tom都要結婚了,突然羅馬教皇出現(xiàn)了,說是要幫他倆主持婚禮,簡直是big surprise 有木有。不過你還是得三思而后行,別腦子一發(fā)熱就做出什么草率的決定來。

如果這是一個一次性的交易,我們就能簡單地應對所有的投資者,不論是有怪癖的還是仁慈的,然后一切都會像如今的創(chuàng)業(yè)市場一樣,一成不變地進行著。然而,David Cohen 也不是唯一一個瘋狂到敢允許創(chuàng)業(yè)公司撤回股權的人。

Kent Goldman 近期推出了一項名叫Upside的新的種子基金,他正打算向他投資的初創(chuàng)公司提供一部分這樣的基金。當然,提供的這部分基金其實是投資所得的利潤,通常被用來作為績效獎勵分發(fā)給合作伙伴。Goldman想要通過這樣的方式激勵他手中的初創(chuàng)公司,因為他堅信提供一點資金給他們會使他們在投資活動中培養(yǎng)出一種合作文化。

當然并不完全是這樣!Upside 并不是唯一一個放棄投資所得利潤的新基金,比如Jonathan Teo 和 Justin Caldbeck 近期推出的Binary Capital 就打算將這部分利潤捐贈給慈善機構。這不禁讓人回想到幾年前Andreessen Horowitz 所做出的相似的承諾,即向慈善機構捐獻一半的A16Z合作收入。Binary 不屑地指出,Andreessen Horowitz并不是純粹地想要做慈善,他其實還是專注于合作任務,因為他們所承諾的資金捐獻和績效獎勵是分不開的。

瞧瞧,人家的創(chuàng)新不錯吧,風險投資家就應該時?;\絡初創(chuàng)公司。這種股份撤回政策也是確保投資者義務的一種極好的方式,因為這樣,他們就不能在簽下風險投資協(xié)議之后立刻玩“失蹤”了。贈與初創(chuàng)公司一部分基金也是對他們的一種財政激勵,以促進他們互相合作,由證券投資組合發(fā)展為小團體。更何況沒有人會反對慈善捐獻,即便是把企業(yè)收益和它連起來。

然而同時,這些鼓勵計劃開始讓我有點擔心風險投資行業(yè)的健康度了。如果資源特別豐富,在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上,通過這些項目來區(qū)分各種基金是唯一的方法。風險投資公司真的已經(jīng)達到飽和點了嗎?

簡而言之,難道風險投資公司不是身陷一種泡沫陷阱嗎?

我仍然持有幾種不同的觀點。大部分情況下,初創(chuàng)公司的私人評估會領先于公開市場,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首次公開募股(IPO)開始之前,有關Box和Square IPO的消息已經(jīng)傳的沸沸揚揚的了。從業(yè)者要小心泡沫肆意的市場,每當風投家們的熱錢快速涌入之時,創(chuàng)業(yè)公司的估值都會異常飛速增長。

正如Y Combinator的董事長Sam Altman之前所討論的,盡管這些新項目從表面上清楚地表明市場已經(jīng)進入泡沫時代,但我們也沒發(fā)現(xiàn)風險投資家們放棄任何股權份額,他們?nèi)匀荤娗橛谒?。這些投資者會盡力在買賣中獲得20%左右,最多甚至有33%的股權,那樣的話,那些專注于所有權百分比的人就會抬高價格。如果一個初創(chuàng)公司只需要200萬美元,但估價時估了5000萬,那么絕大部分風險投資公司就會要求更多的資金注入,目的當然是為了使他們的股權份額與投資策略更加吻合。

這種情況出現(xiàn)在很多頂尖的加速器上,因為他們都要求獲得單位數(shù)居中的股權(通常是7%)。公司性加速器和不要求獲得任何股份的非盈利性加速器之間激烈的競爭似乎給市場增加了巨大的價格壓力。

如果這些暗含什么啟示,那對初創(chuàng)公司來說可就是好消息了,因為事情真是這樣的話,真正的受害者只有風險投資公司。相反,初創(chuàng)公司則是最大受益者。這些獎勵計劃的經(jīng)費來自管理資金,或風險投資利潤,或兩者兼有,而這些新事件并沒有影響到有限責任風投伙伴。即便是股權撤回政策也不能改變什么,因為發(fā)展最差的公司根本就不懂得成長,他們當然也看不到投資的價值,所以他們最可能撤回他們的股權。

這就是為什么資本市場上的競爭總體而言是有益的。風險投資公司已經(jīng)習慣于起初數(shù)年不佳的表現(xiàn),然后得到上千萬美元的管理資金,這也是被Kauffman Foundation深深信奉的企業(yè)家精神。面對資本市場上巨大的競爭壓力,擔任一名風險投資家早就不如當初那般輕松且收益穩(wěn)定了。通過這些新的創(chuàng)業(yè)友好型項目,新的規(guī)則也應運而生。那些眼光差的風險投資家門可就禍不單行了,不僅僅是為了股權不被撤回,更是為了獲得付薪水的支票,他們便要每天更加艱苦地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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