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2月9日,新三板總市值達44812.32億元,掛牌公司共11625家。新三板資本市場發(fā)展如火如荼,但同時也形成了稅收征管的邊緣地帶。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近期,稅務部門正在開展關于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的核查和反饋工作。業(yè)內專家分析,本次稅務部門的核查在一定程度上是為后續(xù)開展相應的稅費征收工作打基礎。
500萬以上為重點
據記者了解,近期北京地稅局下發(fā)工作通知,要求北京各地稅分局加強“新三板”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申報管理工作。要求結合后續(xù)核查工作,全面掌握區(qū)域“新三板”掛牌企業(yè)情況及交易情況,同時積極穩(wěn)妥做好與“新三板”掛牌企業(yè)及投資者政策解釋、輔導工作。
2017年12月底,廣東省地稅局下發(fā)《關于開展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風險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通過抓取新三板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公布的交易數據,獲取納稅人交易時間、交易數量及涉及金額,被投資企業(yè)信息、買方信息等資料。
通過賣方個人名稱與被投資公司所屬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關聯(lián),與系統(tǒng)中申報數據進行對比,篩選“股權轉讓交易額在500萬及以上應申報未申報”的風險疑點,并形成風險任務。
北京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律協(xié)財稅法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劉天永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事實上,這是新三板投資者首次面臨交易環(huán)節(jié)除印花稅外的繳稅要求,不過根據此次稅務總局核查的范圍來看,并未將所有新三板市場的二級市場交易環(huán)節(jié)都納入核查范圍。此次指向比較明確的是針對高收入、高凈值納稅人,具體而言500萬及以上的交易將被重點關注。
劉天永分析,目前新三板的稅收政策中,針對資本利得的部分仍是空白。此次重點核查的是500萬及以上的交易,雖然這樣的情況各地區(qū)尚不多見,但此次核查之后,往后的交易勢必要納入征稅系統(tǒng)當中。
同時,地方稅務系統(tǒng)根據稅務總局文件內容進一步編寫下發(fā)的文件中也表示,將選取一到兩個典型案例的核查事項編寫核查案例。此次核查行動,意味著相關稅收政策將很快明確。
劉天永表示,結合此次核查內容及新三板稅收政策精神,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上高拋低吸賺的錢暫不需要繳稅,繳稅主要是指原始股東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如果無法核實成本就進行核定征收,稅率為20%。
期待政策明確細化
據一位接近稅務部門的專家告訴記者,在實務操作中,新三板稅務管理可以說是處于空白狀態(tài)。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不斷壯大,國家陸續(xù)出臺了針對新三板的稅收政策,對于新三板交易過程中的涉稅事項,如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具體的文件規(guī)定;如果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根據《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fā)〔2013〕49號),“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這是從國家層面上對新三板市場的政策支持,其目的是鼓勵和保護新三板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此次核查是由財政部牽頭。大方向肯定是要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fā)展。相關稅負問題待明確后不會對新三板交易構成負面影響。”接近稅務部門的專家告訴證券時報記者,按照稅務總局的一貫做法,在政策制定和操作執(zhí)行的時候會更加謹慎,地方稅務局在執(zhí)行過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差異,未來稅務總局也將會對基層不規(guī)范的做法進行糾正。
劉天永表示,目前,新三板市場股票交易制度還處于不斷完善中,加之交易規(guī)模也不大,相關免稅政策還需要進一步醞釀。雖然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政策同上市公司,但這并不意味著新三板市場投資者的資本利得能夠豁免征稅。
據相關人士介紹,在財政收入增長放緩的背景下,其設想可能是分層區(qū)別對待。比如最上層,未來可能與現在的主板類似,實行集合競價交易,投資者門檻相對較低;下面的層次則根據企業(yè)不同情況,劃定不同的交易方式與投資者準入門檻。在這個基礎上,可以給予最上層相對更優(yōu)惠的稅率。
而根據此前證券時報·新三板論壇記者向一些地方稅務局核實的情況來看,一些地方稅務局確實向一些新三板小額交易的投資者也發(fā)出了征收個稅的通知書,其依據是認為新三板公司不能等同于上市公司。(詳見地稅局確認新三板二級市場轉讓所得征稅20%!投資者不服將申請復議)
因此,對于新三板稅務征收及管理可以說還處于一個較為混沌的狀態(tài),投資者期待政策的進一步明確細化。
聲明:本文來自 新三板論壇 作者:易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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